“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
——《诗经·大雅》
1982年,明思律所奠基人开始亲历新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和发展,并确立明思律所“坚持 传承 创新”的理念。2002年,明思律所(总部)正式成立于广州。几代人筚路蓝缕,二十载笃行不怠,明思律所逐渐发展壮大。
2021年10月,司法部授予明思律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同年12月,明思律所增资至1000万元,组织形式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同月,明思律所签约新办公场所,将于2022年4月整体迁址。
明思律所新办公场地为珠江新城高德置地秋广场F座16楼全层,总面积近2000平方米。有凤来仪,非梧不栖。目前新办公场地正在紧锣密鼓装修中,现撷取部分精彩以呈之。
明辨慎思
“明思”,即明辨慎思,寓意明经博览,思行合一。取自《礼记·中庸》二十章:“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天地方圆
“天地方圆”是古代宇宙观中最为主流的观念。“方”具有稳定感,象征秩序、正值与宽厚,“圆”象征着日月星辰与四季的循环与轮回。即“圆”是天文,“方”是人文,如此一来,天地方圆的概念不仅与古代“天人合一”的理念暗合,也与法律人天地方圆,定规立矩的理念不谋而合。
基于该理念,我们将律所接待大厅中的圆形立柱设计成了文化柱,一面覆以竹简,铭刻《礼记·中庸》二十章,另一面则作为文化窗,并饰以中式花窗边框。
该文化柱及周边区域被命名为“天地方圆”,为律所文化展示和主题宣传区,倚柱远眺,珠江水、小蛮腰、花城汇尽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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