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律师曾办理多个流域治理、路网改造、海绵城市、森林公园等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建设项目;曾主办瑜宏股权、德泰股权、万有道资产、宁波林道等二十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产品备案、投资管理等项目;曾代理浙江淘宝、天猫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发起的,以广州某公司为被告,以拼多多为第三人的不正当竞争及网络侵权案件,代理诉前禁令;代理快手平台流量主播涉及的艺人演绎经纪合同纠纷等互联网领域的典型案件。
撰写的《隐名股东资格认定》、《PPP模式中若干法律问题澄清》、《真假PPP之辨》等多篇分别发表及获得中国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等奖项;撰写3万余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之条文评注与立法建议》送交法制办,部分建议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