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志雁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
14401200310195301
专业年限:执业21年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专业
江志雁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在诉讼领域深耕,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特别擅长民商事疑难复杂案件。在执业过程中取得诸多全胜判决,更有不少二审改判案例,拥有先进、全面的取证、举证的经验,成熟的庭审经验,熟悉各种诉讼策略,能够根据客户意愿定制针对性的诉讼方案。江志雁律师曾同时担任百余家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带领团队成员长期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日常专业法律服务,深得客户好评!此外,江志雁律师还担任过百人以上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的管委会主任,具备丰富的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
典型案例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江志雁团队经典案例
  一、二审改判案例
  (一)陈某勇与陈某琛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委托人:陈某勇】
  陈某勇与陈某琛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了不动产的分割处理。离婚后,陈某琛以离婚协议未对流动资产进行分割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陈某勇名下的流动资产。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在一审中查明陈某勇与陈某琛离婚时各自名下都有未分割的流动资产,且陈某勇的流动资产远多于陈某琛,各级法院都认为需要对上述资产进行分割。本团队接受委托后,积极代理陈某勇进行上诉,在二审庭审中充分说明离婚时,陈某琛对陈某勇收入和流动资产大致了解,但其当时没有主张分割,可推定双方达成了各自流动资产归各自所有的合意。最终二审推翻一审判决,支持我方意见,驳回了陈某琛的分割流动资产的诉请。该案为当事人挽回数百万元财产。
  (二)黄某财与晟丰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人:黄某财】
  黄某财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销售布匹,长期向晟丰经营部供货,中间存在多项进货往来。因晟丰经营部拒不付款,黄某财委托外所律师提起诉讼追索货款。一审中,法院认为黄某财提供的对账单未经晟丰经营部确认,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相应货款金额,遂驳回其诉请。该案一审败诉后,黄某财找到江律师,委托江律师团队代理二审。接受委托后,本团队在二审程序中通过积极举证,补充双方交易细节,证明双方交易真实存在,且提出晟丰经营部之前未对黄某财发送的对账单提出异议等代理意见,最终二审法院认定我方主张的事实更为可信,完全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从而做出完全推翻一审的判决结果,该案最终为客户成功追回百余万元的货款。
  二、疑难经典案例
  (一)广州海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占有保护纠纷一案(委托人:中广测)
  中广测因历史原因从案外人处获得园区部分区域免租权,现园区承租人海纳公司向中广测主张占用费。海纳公司以对外放租的租金标准向中广测主张上亿元的物业占用费。庭审中,本团队利用核对原件的机会,查阅了海纳公司与物权权利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并及时告知法庭,提出以海纳公司向物业权利人支付的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最终,法庭部分采纳上述意见,酌定了占用费标准,大大降低了占用费的支付金额。
  (二)黄某与张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委托人:黄某)
  张某承租黄某一栋工业楼,双方于工业楼竣工前就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自工业楼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5个月免租期。后双方就免租期自竣工备案之日起算还是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发生争议,张某拒付租金。本团队指导黄某充分搜集证据,向法庭充分论述黄某向张某交付的物业已经建设单位等专业人员验收合格,是质量合格、可供使用的物业,因此免租期应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最终,法庭采纳上述意见,本团队帮助黄某成功索回租金。
  (三)集盛公司与心脑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人:集盛公司)
  心脑公司承租集盛公司物业。集盛公司向某国有企业承租案涉物业,并将部分区域转租给心脑公司。心脑公司提起诉讼称,在新冠疫情期间,按照政府相关政策,国有企业出租的物业应进行6个月全额免租,而集盛公司仅向其进行部分免租,遂要求集盛公司退回租金。本团队向法庭说明,心脑公司与集盛公司就减租事宜已签订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应尊重双方意思自治。且按照协议,轻康公司已将国企向其减免部分向心脑公司减免,其余部分可不予减免。最终,法院采纳上述意见,驳回轻康公司上述请求。
  三、全胜经典案例
  (一)陈某与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人:陈某)
  周某承租陈某一商铺,在租期届满双方协商续期事宜时,因续租条件分歧大,双方没有就续租达成一致意见。周某认为陈某恶意不续租,导致其装修成本沉没,在合同有效期内就不再缴纳租金。且在陈某提起追索租金的诉讼后,周某就主张装修赔偿款事宜提起反诉。庭审中,本团队紧扣争议焦点,向法庭指出周某逾期不付租金系根本违约,而是否续租需双方达成合意。最后,我方诉请被全部支持,法庭驳回了周某反诉的全部诉请!
  (二)卫某华与三特公司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人:卫某华)
  卫某华出借800万元资金给三特公司,三特公司主要股东承担保证责任。后三特公司无力还款,委托本团队提起仲裁。本团队全面搜集整理证据,在双方同一时间段,交叉存在借贷关系与其他商业往来关系的复杂情形下,梳理流水情况,成功举证证明借款当日三特公司转给卫某华账户的100万并非砍头息,而是其他商业款项往来,帮助卫某华获得全额胜诉的裁决!
  (三)东莞冠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冠道科研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委托人:广州冠道科研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冠道公司认为广州冠道公司股东皆为其离职员工,东莞冠道公司使用的“冠道”字号涉嫌不正当竞争。本团队通过调取工商内档等关键证据,证明东莞冠道公司申请“冠道”字号的时间早于东莞冠道申请“冠道”商标时间,成功证明“冠道”名称未达到一定知名度标准,进而成功证明东莞冠道公司使用“冠道”字号没有恶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四)王某平与刘某华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人:王某平)
  刘某华等人以筹集资金,重组公司进行上市的名义向王某平借款3000万元,并约定公司上市后可以进行债转股。借款合同到期后,刘某华等人以公司还在筹集上市,资金紧张等理由拖延还款。本团队引导王某平识破骗局,积极通过诉讼方式追索借款,最终获得全额胜诉判决,并与部分借款人达成执行和解,已帮助王某平挽回一千多万的资金损失。
  (五)越盛公司诉耀杰公司、金瑞公司、龙光公司等一系列建设工程纠纷一案中(委托人:越盛公司)
  在越盛公司诉耀杰公司、金瑞公司、龙光公司等一系列建设工程纠纷一案,越盛公司作为施工方已经完成施工,但各开发商都拖欠工程款。本团队层层穿透、纵向突破法人独立地位,成功要求各被告的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通过多平台、多渠道检索到被告房产、银行账号等诸多财产线索,成功保全到各被告多套房产,不仅全面赢得胜诉判决,而且为案件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六)久泽公司与中际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人:久泽公司)
  中际公司与久泽公司签订铝制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预付订金后,货到付款。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先发货还是先付款产生争议,久泽公司委托本团队起诉追索定作费。本团队全面指导久泽公司搜集证据,可视化呈现合同履行关键节点,成功证明合同履行中双方已达成先付款后发货的合意,且在庭审过程中精准指出双方成立的是承揽定作的合同关系而非普通的买卖合同,最终法院完全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中际公司全额支付款项。

实务经验

江志雁律师在执业期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等知名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先后担任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东康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今越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广州市咏裕药业有限公司、广东越盛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康笛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从法律、经济、管理等角度为顾问单位预防法律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因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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