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孔武
法学博士·法学教授
执业证号:
14401200820669289
专业年限:22年
教育背景:浙江大学 法学博士
法学博士,教授、行政法、财税法资深专家,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学术成果
   在《法学家》、《学术研究》、《法商研究》、《法学论坛》等刊物发表行政法领域、财税法领域专业论文50余篇,出版法学专著多部,在行政法与财税法学领域有较深造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司法部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二十余项。
   代表性论著有:
  ·《论宪法平等权对税收立法的拘束
  ·《纳税人权利话语之法理形构
  ·《应急行政之公法赔偿责任初探
  ·《比较法视野中的纳税人权利
  ·《地方人大审议预算的宪法政治
  ·《地方参与中央决策的法治建构——以整顿地方政府驻京办为例
  ·《民营经济发展与宪法改革模式的选择
实务经验
   本所律师朱孔武教授,行政法学博士,行政法、财税法资深专家,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司法监督专家、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市三水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法学教授、兼职律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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