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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背后的故事|专业加担当,明思破清管理人团队助力职工债权全额清偿

近日,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艳岚律师破清管理人团队获赠当事人送来的致谢锦旗,感谢该团队在办理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勤勉敬业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管理人律师团队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案情概况

某海鲜餐饮公司拖欠职工工资,职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均未能实现债权之后,无奈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3年6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某海鲜餐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我所担任某海鲜餐饮公司管理人。接案后,管理人团队先是对该海鲜餐饮公司进行了详细调查,穿透公司股权结构;并在掌握关键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以清促谈,进行多方斡旋和洽谈,促使和解协议达成,本案职工债权最终全额受偿,赢得了职工代表的衷心感谢。

详细调查,穿透股权

在本所被指定为管理人之后,团队立刻对于该公司股权结构和经营状况展开详细调查。调查中发现公司股权结构为:由一名自然人股东占比1%,由某投资公司股东占比99%,且该投资公司已注销工商登记,公司年报显示两股东均未实缴出资。

随着团队进一步深挖调查,发现某投资公司由四名自然人股东持股,虽然该投资公司已经核准注销,但管理人发现某投资公司同样未实缴出资的情况下,即向有关登记机关提供了债权债务已结算完毕的虚假的《清算报告》以及无对外投资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基于某投资公司的四名自然人股东违法注销公司,造成该公司至今未向某海鲜餐饮公司完成出资义务的行为,管理人立即向法院提起追收出资之诉。

以清促谈,追回薪资

在管理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追收出资之诉之后,四名债务人股东在此形势下,态度从原来的抗拒清算到愿意坐下来进行和谈。管理人在此期间进行多次居中调解,充分听取债权人与债务人股东意愿、了解每位职工的具体情况,为权衡职工和股东的权利义务多方斡旋,最终与债务人股东达成《和解协议》,协议中约定某投资公司的四名股东同意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并负担本案的清算费用。现债务人股东已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完毕,两职工也成功实现了自己的债权清偿,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法律效果。

“破产管理守正义,专业高效解民忧。”一面锦旗,不仅代表了一份感谢,更增添了我们肩上的责任,它是债权人对我所律师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的充分认可与信任。激励管理人团队在后续破产管理工作中继续尽职尽责,用更专业、更专注的态度,保护好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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