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9月15日的开幕式由毛泽东主持,出席代表1141人。毛泽东宣布开会并致题为《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开幕词。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
重要内容
9月20日,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9月27日,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林伯渠、李济深、张澜、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赛福鼎•艾则孜为副委员长,选出秘书长和委员65人;选举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毛泽东提名,决定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9月28日,根据周恩来的提名,通过国务院组成人员人选的决定,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任副总理;根据毛泽东提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人选的决定,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龙云等15人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根据会议主席团的提名,通过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历史意义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正式确立。
日内瓦会议,是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国际会议。
重要内容
1.促使会议就印度支那停止敌对行动的基本原则达成协议
日内瓦会议初期,中、苏、越三国领导人曾就实现印度支那和平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奠边府战役胜利后,越方代表对南北划界产生了动摇,并希望将老挝、柬埔寨和越南问题一起解决。但中、苏两国最终说服越南代表接受了周恩来提出的《关于在印度支那停止敌对行动》的建议。同时中国代表团在会外与英法代表频繁接触,最终中英就印度支那问题达成沟通和谅解。同时在英国的帮助下,中印关系也得到缓和。5月29日,在中国代表团建议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英国代表团提出的建议,决定法越双方共同研究停止敌对行动后的军事部署问题,并尽快向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
2.推动会议在柬埔寨和老挝问题达成协议
在印度支那的抗法斗争中,他们曾经与越南人民军队共同作战,但从日内瓦会议开始后,越南代表就否认老挝和柬埔寨的政府,并希望在“普选”基础上,建立印度支那联邦。但这一建议被英、法、美所否决。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代表团对越南和英法两边开展了一系列积极的外交活动,最终促成越南做出让步,同时与英法代表达成初步意向。6月18日会议上,各国代表(美国除外)以周恩来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挝和柬埔寨问题的建议》为基础,集体通过了《关于在老挝和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的协议》。
3.力促法越双方达成协定
对于军事集结区的划界问题,法越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一方面抓住机遇,主动与新上台的主和派法国领导人孟戴斯—弗朗斯进行会晤;另一方面积极与苏、越领导人进行沟通,最终促成7月20日法越双方就越南军事分界线和老挝、柬埔寨的停火和政治解决达成协议。次日,举行了最后一次全体会议,除美国和南越代表外,其他国家均支持法越双方公布的停战协定,印度支那和平终于实现。
历史意义
日内瓦会议是一次成功的会议。这次会议对新中国来说是有特殊的重要意义的。通过这次会议,印度支那的战火熄灭了,越南北部完全解放,这就再一次打乱了美国从朝鲜、台湾、印度支那三条战线威胁新中国的战略部署,巩固了中国南方边陲的安全。通过这次会议,世界看到了同美国所掌控的安理会形容的完全相反的新中国形象,看到了令人耳目一新的新中国外交风格,看到了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看到了在处理国际问题当中新中国的分量。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国妇女运动的一个新纪元开始了。无论抗美援朝还是社会改革,中国妇女都积极投身其中,发挥着不可缺少的力量和作用;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中国妇女的经济、社会和家庭地位均有了显著提高,步入规范前行的“快车道”。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重要内容
(一)总结了妇女运动的成绩和经验
在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邓颖超所作的报告回顾了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妇女运动取得的成绩,列举了妇女在工农业生产、参政、教育、军事、妇幼健康、儿童保育等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认为妇女政治觉悟已普遍提高,妇女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并成为世界和平民主运动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报告将妇女运动之所以能获得这些成绩,总结为以下四条经验:
一是把妇女解放事业与国家和人民的整个事业结合起来;二是执行以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生产为中心的妇女工作方针,逐步使广大妇女成为新中国的建设者;三是在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生产的同时注意保护妇女的特殊利益;四是讲求正确的妇女工作方法。
(二)明确了今后妇女运动的任务
在总结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妇女运动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围绕国家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提出了今后妇女运动的中心任务——大力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充分发挥其潜在的劳动力量,参加工农业生产和祖国各方面的建设。为实现这一中心任务,民主妇联应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第一,在城市,协助工会做好女工工作,动员组织女工积极参加爱国增产节约运动,教育广大家庭妇女和职工家属做好家务,教育组织从事科技文化医务工作的知识女性深入农村和厂矿,为生产服务;第二,在农村,发动妇女积极参加爱国增产运动,并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支持妇女从事农副业和手工业生产,尊重妇女的家务劳动,依据实际条件组织托儿所,减轻妇女负担;第三,消除封建思想和社会习俗,加强宣传贯彻婚姻法,争取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第四,研究妇女在生产中所遇到的特殊问题和困难,在男女同工同酬、妇幼卫生和儿童保育等方面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福利;第五,普遍开展妇女群众的教育学习运动,逐步扫除文盲,提高妇女群众的知识文化水平和政治水平。此外,还要做好动员妇女推进民族团结、参加第一次普选、支持抗美援朝、参加国际妇女和平民主运动等工作。
历史意义
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确立了进入有计划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阶段妇女运动的中心任务,再度明确了“以发动妇女参加生产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对于引导全国各族各界妇女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建设,以及推进各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关键性的指导作用。
成渝铁路,简称成渝线,是中国境内一条连接四川省与重庆市的国铁Ⅰ级客货共线铁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成的第一条铁路,由中国自行设计施工、完全采用国产材料修建,是中国铁路史上的一个创举。
重要内容
成渝铁路西起成都,东抵重庆,全长505千米。解放前,清王朝和民国政府用了40年时间,只完成工程量的14%。新中国的诞生极大地调动了西南铁路工程局广大筑路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15万筑路大军尽管是用灯笼火把照明,钢钎、大锤、十字镐开凿,仍展示出让高山低头、令江水让路的英雄气概,使路基节节向前延伸。
历史意义
成渝铁路西起成都,东至重庆,是连接川西、川东的经济、交通大动脉。它的建成,不仅实现了四川人民半个世纪的夙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及其驾驭、领导经济建设的能力,而且拉开了新中国大规模进行经济建设的序幕,改变了四川交通的格局,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重庆乃至整个西南地区国民经济的恢复都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成渝铁路仍是联系成都与重庆及其所辐射的川西川东地区的重要交通干线。成渝铁路通车后,成渝两地实现了10小时火车直达。
近日,本所村居法律顾问刘彩颜律师走进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南沙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合同审查与管理”专题讲座。居民委员会日常运行涉及合同签署,程序须合规且留痕,正因如此,合同签署与居民委员会进行村居治理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
专业解读合同要点,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讲座中,村居顾问律师从多个关键维度深入讲解合同审查与管理的相关内容,涵盖合同主体履约能力的细致审查、合同标的的精准界定、付款条款的严格把关、违约条款的合理设置,以及签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顾问律师不仅阐释了合同条款的审查要点,还系统介绍了合同签署全流程,着重分析如何通过合同条款保障合同履行效果,有效防控潜在风险,维护居民委员会合法权益。
践行公益法律服务,助力基层治理升级
讲座结束后,村居工作人员反馈受益匪浅。他们表示,原本以为简单的合同签署,实则暗藏诸多细节与要点。通过这场实用讲座,村居工作人员在日常合同签署、审核方面的技能得以提升,能更熟练地处理各类合同事务,对潜在风险点也有了更敏锐的洞察。
此次专题讲座是我所践行公益法律服务理念的又一具体行动。我们通过为村居委员会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与指导,助力其提升治理能力、积累治理经验,为推动村居治理规范化、法治化贡献绵薄之力。未来,我所将继续秉持公益法律服务初心,为基层治理贡献更多专业力量,助力基层治理持续升级。
此次明思党支部红色之旅,是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修养提升之旅。通过参观黄姚古镇、玉石林和梧州博物馆,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行政财务部党员群众深刻感受到了革命先辈们的崇高精神和伟大情怀,进一步增强了爱国意识和责任感。

明思党支部也将以此次红色之旅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丰富党员教育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我们相信,在红色精神的指引下,明思党支部必将团结带领全体成员,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征程中贡献明思力量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平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经过许多斗争和工作,挫败了美英等阻挠谈判的阴谋。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终于在1951年4月下旬抵京谈判,并于1951年的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 这是西藏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也是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祖国统一事业的一件大事。
重要内容
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废除了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得解放,不再被作为农奴主的个人财产加以买卖、转让、交换、抵债,不再被农奴主强迫劳动,获得了人身自由等一系列人权。
在民主改革奠定的现代社会制度基础上,西藏逐步迈上了现代化之路。以和平解放为起点,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当家作主,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西藏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历史意义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西藏实现和平解放,西藏的社会发展从此揭开了崭新的一页。和平解放使西藏彻底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及其政治、经济羁绊,维护了中国的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共同进步和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
西藏和平解放,不仅粉碎了外部势力妄想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图谋,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而且开辟了百万农奴翻身解放的道路,开启了西藏走向繁荣进步的光明前程。
抗美援朝,是20世纪50年代初爆发的朝鲜战争的一部分,仅指中国人民志愿军参战的阶段,也包括中国人民支援朝鲜人民抗击美国侵略的群众性运动。
重要内容
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赶赴朝鲜战场,揭开了抗美援朝战争序幕。我方指挥官为彭德怀、邓华等;联和国军指挥官为麦克·阿瑟、李奇微等。战争开始的8个月以运动战为主,连续进行了五次战略性战役。从1951年7月10日起,双方开始进行停战谈判,转为以阵地战为主。在整场战争中我方涌现出杨根思、黄继光、孙占元、邱少云等英雄人物。1953年7月,双方签订《朝鲜停战协定》,标志着抗美援朝战争结束。
根据1953年7月27日中朝联合司令部的统计数据,我军伤亡、失踪等共计366145人。
抗美援朝为中国争取到了相当长时期的和平建设环境,对于中国恢复国民经济和开展各项建设事业直接起到了保障作用,展示了我国力量,提高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声望。2020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战争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抗美援朝精神,是中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
历史意义
抗美援朝战争锻造形成的伟大抗美援朝精神,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2020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在新时代继承和弘扬伟大抗美援朝精神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2021年9月,“抗美援朝精神”被列入党中央批准中央宣传部梳理的第一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7日至18日在京召开。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明思律所党支部采取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以及党员在线传达讨论等形式将总书记指示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律师,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反响热烈。
大家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成就,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我们将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本次会议部署,争当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行动表率,自觉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扛起使命担当。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用实际行动践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在2025年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派驻塘坑村的林淑玲律师,始终秉持“法治为民、服务基层”的初心,深入一线、主动作为,成功调解了四起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户、承租方、交易竞投人之间的典型经济纠纷,有力维护了村集体资产权益与乡村和谐稳定,获得了基层群众与组织的高度认可。
聚焦核心争议,高效化解多元纠纷
林淑玲律师面对的四起案件,涵盖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承包经营合同、场地租赁等多个领域,每一起纠纷都直接关系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与村民切身利益。这些案件或涉及交易信息与实际不符引发的保证金退还争议,或因土地交付条件未达成产生的合同履行纠纷,还有因城中村改造等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的合同调整需求。
面对不同类型的矛盾,林律师精准把握每一起纠纷的核心争议点,在法律框架内为各方寻找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推动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彰显专业价值,筑牢基层法治根基
在调解工作中,林淑玲律师展现出过硬的专业素养与群众工作能力。她坚持深入调查、厘清事实,通过查阅合同、听取陈述全面掌握纠纷脉络;善于释法明理、平衡利益,用通俗语言阐释法律规定,引导各方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共识;注重成果固化、案结事了,推动当事人现场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解协议,避免矛盾升级。其中,针对因政策变化引发的合同履行争议,林律师不仅促成调解,更协助将解决方案纳入村集体规范决策流程,体现了法律服务的专业深度。
这四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通过非诉方式高效、平和地化解矛盾,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维护了乡村社会的人际和谐与稳定预期。
扎根乡村振兴一线,法治护航持续发力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始终致力于将专业法律服务延伸至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未来,我们将继续支持律师深入基层,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土地承包经营、乡村产业发展中的法律需求,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维护乡村和谐稳定贡献更多专业力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要求,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村居法律顾问队伍深耕基层一线,将专业法律服务送到群众"指尖心上"。近日,陈立成顾问律师走进南沙区鹿颈村,举办"民法典继承编之六类遗嘱订立"专题普法讲座,系统阐释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的法定要件与实操要点,帮助村民把"身后事"变成"放心事",以法治温度护航乡村和谐。
从“法条”到“民心”
让继承不再成为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日常值班中,顾问律师发现农村老人对"房产怎么传、由谁继承、如何立字据"普遍存在三大顾虑:怕子女争、怕遗嘱无效、怕程序麻烦。针对高频咨询,律师团队以《民法典》继承编为主线,梳理六类遗嘱的形式要件、常见风险及取证技巧,重点结合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未成年权益等典型案例,用当地方言粤语来生动讲述课件内容,确保"大爷听得懂、大妈记得住"。
深入基层普法一线
以专业回应民生关切
讲座当天,鹿颈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早早坐满了前来“听课”的村民,既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刚回乡创业的年轻人。为了让大家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顾问律师将《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六类遗嘱的条文内容,拆解成一个个“生活化”场景,配合真实案例进行讲解。
在讲解“自书遗嘱”时,律师展示了一份因“未写日期”而被法院判定无效的真实案例,并提醒:“自己写的遗嘱,哪怕内容再清楚,只要没写明年月日,就可能被推翻。”一句话,让现场不少老人纷纷点头。
讲到“代书遗嘱”时,律师特别强调了“见证人”的重要性。“不能找继承人、不能找利害关系人,最好是村干部、邻居、老朋友。”他还现场模拟了一份代书遗嘱的签署流程,让大家直观理解“同步签名、全程在场”的关键细节。
针对近年来逐渐增多的“打印遗嘱”,律师结合一起因“只签了最后一页”而引发的继承纠纷案,提醒大家:“打印遗嘱每一页都要签名、写日期,最好全程录像,防止被篡改。”
在“录音录像遗嘱”环节,律师详细讲解关键点:“开头要报姓名、身份证号,结尾要展示遗嘱封存过程,见证人要全程入镜。”村民们看得津津有味,不少人拿出手机录屏。
整场讲座内容紧凑、案例丰富、语言接地气,赢得了现场阵阵掌声。
深入基层普法一线
以专业回应民生关切
讲座结束后,不少村民意犹未尽,围着律师继续交流。没有生硬的问答环节,大家更像是拉家常一样,把心里的“结”慢慢说出来。有人担心自己年纪大了写字不清,律师就建议用录音录像遗嘱;有人怕子女误会,律师就教他们怎么提前沟通、化解矛盾。面对行动不便的老人,顾问律师主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解答,确保每个人都能把法律带回家的同时,也把安心带回家。
村民们纷纷表示:“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现在律师就在家门口,讲得清楚、做得实在,心里踏实多了。”一位村干部感慨:“这种普法方式接地气、有温度,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了群众心坎上。”
让法律多跑一段路
群众就能少走一道坎
这场“民法典继承编·六类遗嘱订立”专题讲座,是鹿颈村村居法律顾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的具体行动。活动将专业法律服务送到村头讲堂、送到群众身边,真正把“纸面上的法”转化为“生活中的法”,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顾问律师表示:“新时代的法律人,不仅要在法庭上定分止争,更要在村口间、祠堂前播撒法治种子。我们多跑一次腿,群众就能少操一份心;我们多说一句话,家庭就能少一场纷争。”
接下来,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把遗嘱普法、继承调解、公证指引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努力让“依法办事”成为乡村共识,让“公平正义”成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日常。用专业护航亲情,用法治温暖乡村,为鹿颈村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现场倾听,厘清诉求核心
面对情绪焦急的工友,黄秉政律师首先扮演了“倾听者”的角色。他耐心安抚工人情绪,逐一、详细地了解欠薪的具体金额、持续时间以及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迅速掌握了纠纷的核心事实与工友们的核心诉求。
在厘清事实后,黄律师随即转化为“普法者”和“引导者”。他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工人们系统解读了合法的维权途径与程序。
他清晰地告知工友们,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并详细说明了不同途径的特点与步骤。同时,他还现场解答了工友们关于“证据该如何准备”、“维权有没有时间限制”等具体疑问,帮助他们树立依法、理性维权的信心。
火灾无情人有情,湾区人民心连心。11月26日,香港大埔宏福苑突发火灾,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迅速行动,组织“明思爱心,驰援大埔”的捐款活动。11月28日,明思家人们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向“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首期捐赠人民币20万元。
明思律所向不幸的遇难者致以深切哀悼,并向全力救援的消防救护人员及各界爱心力量致以崇高敬意。此次捐款将专项用于紧急援助受灾人员的安置保障、医疗救助及生活物资采购,助力受灾家庭渡过难关,传递来自湾区的温暖与力量。
危难时刻显担当,这份跨越地域的爱心驰援,不仅蕴含着湾区同胞血浓于水的深情,更是艰难时刻最宝贵的守望相助。明思律所将持续关注救灾进展与灾后重建需求,矢志履行社会责任,与香港同胞共筑温暖防线。愿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重现笑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律师社会责任,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本所村居法律顾问黎采晴律师深入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红岭社区,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工作,致力于在法律与生活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深耕基层:法律服务的社区实践
每月,律师都会如约而至,红岭社区值班室便成为律师与居民面对面沟通的驿站。这种“零距离”的守望,不仅提供了专业的法律解答,更完成了一次次有温度的连接,让法律服务在家门口触手可及。
除现场咨询外,律师还将服务延伸至纠纷调解等领域,通过真实案例讲解等方式解答法律问题,积极参与社区矛盾调处,致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针对红岭社区居民经常遇到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邻里纠纷等问题,律师会根据实际情况,为社区居民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让法律成为他们生活中看得见、用得上的保护伞。
普法宣传:法治思维的社区培育
律师在提供日常法律咨询的之外,还会积极进行法治宣传工作,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不定期开展专题普法讲座。这些普法活动围绕居民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展开,让专业的法律知识以更贴近生活的方式传递给社区居民。
在社区治理方面,律师积极参与红岭社区的各项事务,在社区居委会日常合同审查、社区设施维护、公共事务管理等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上,从专业角度提供法律支持,使社区管理更加规范,也让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如今在红岭社区,越来越多的居民在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咨询社区法律顾问。这种信任的建立,正是法律服务与社区居民生活之间桥梁稳固搭建的最好证明。
传承发展:公益初心的明思实践
在红岭社区,明思律师将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通过常态化法律咨询、专题普法宣传、社区治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持续巩固法律与生活之间的桥梁。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让法治力量更深入、更持久地惠及红岭社区的每一位居民。
展望未来,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公益初心,以专业力量服务基层群众,以责任担当回馈社会,用实际行动书写“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暖心篇章。
“李伯伯,自书遗嘱需要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样才能确保法律效力。”2025年11月13日,广东财经大学老干活动室内气氛热烈,一场“法律护航,幸福晚年”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讲座温情开展。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包谊锦律师作为主讲嘉宾,以专业又通俗的讲解,为现场离退休老同志送上了一堂“接地气、解难题”的法律课。
此次讲座由广东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部主办,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协办,面向全体离退休老同志开放。活动旨在针对老年群体在生活中常见的法律困惑,通过“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的形式,帮助老同志们提升法律意识,掌握维权方法,真正实现“知法、用法、护己”。
聚焦“急难愁盼”,覆盖老年生活核心法律问题
遗嘱与继承问题是老同志们最关心的话题,讲座中,包谊锦律师紧扣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围绕“继承”“遗嘱”展开讲解,并系统梳理了《民法典》中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的法定要件逐一说明,特别强调“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并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需每一页签名”等细节,提醒大家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遗嘱无效。
互动答疑“零距离”,专业服务获点赞
除了系统讲解,讲座特别设置了现场咨询环节。老同志们纷纷举手提问,从“遗嘱如何书写”到“已公证的遗嘱中所涉房产形态发生变化是否可以顺延至新的房产形态”,从“代书遗嘱见证人需要什么条件”到“自书遗嘱能否改变已设立的公证遗嘱”等,问题覆盖老年生活的方方面面。包律师逐一耐心解答,既给出法律依据,又提供实操建议。“没想到立遗嘱还有这么多讲究,今天这堂课真是‘及时雨’!”一位刚退休的老师感慨道,“以后遇到问题,知道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了。”
公益普法显担当,明思律师践行社会责任
此次讲座的顺利举办,是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深耕公益法律服务的又一实践。作为一家始终以“专业立所、责任担当”为理念的律所,明思律师团队长期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开展多场公益普法活动。此次与广东财经大学的合作,既是借助高校平台扩大普法覆盖面,也是通过“法律+教育”的联动模式,为老年群体提供更精准、更贴心的法律服务。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的幸福晚年需要法律护航。”包谊锦律师表示,“明思律师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深入社区、高校、养老机构,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法律知识,用实际行动守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从“纸上的法律”到“身边的守护”,这场讲座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传递,更是一次温暖的承诺。未来,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公益之心、专业之力,为更多群体提供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助力社会法治建设,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在法律的庇护下,安享幸福晚年。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驻南沙区村居法律顾问团队积极行动,持续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近日,本所村居法律顾问刘彩颜律师走进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南沙社区居民委员会,举办了一场“外卖骑手权益保护与事故处理指南”法律讲座,旨在为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新就业群体提供法律支持,增强其维权意识和能力。
紧扣需求,精准普法解难题
随着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新就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他们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遭遇诸多挑战。此次讲座聚焦外卖骑手实际需求,围绕平台用工模式、事故处理流程、保险理赔等常见问题深入讲解,助力骑手明晰自身法律地位,掌握正确维权途径。
法律顾问律师首先对外卖平台常见用工模式进行简要剖析,指出不同模式对劳动关系认定及事故权益保障方式的影响。在事故处理环节,重点介绍事发后及时报警、固定证据、报保险及后续索赔等关键步骤,提醒骑手重视证据保留。针对保险理赔,就骑手常遇的商业险理赔问题给出要点提示,并对比不同保障方式差异。
互动热烈,答疑解惑暖人心
交流环节气氛热烈,骑手们就劳动关系认定、工资结算、安全事故责任划分等实际问题踊跃提问。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逐一给出清晰解答与操作指引,对复杂情况还提供后续咨询渠道。不少骑手表示,讲座内容贴近实际,对今后工作生活中防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有帮助。
延伸服务,法治关怀显担当
本次活动是南沙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主动适应新经济业态发展、关爱新就业群体的生动实践。通过面对面法律宣讲与互动,不仅提升了骑手群体的法律素养,也增强了他们对法治保障的获得感。未来,明思律所将持续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创新服务形式,为不同群体提供更精准、便捷的法律支持,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贡献力量。
导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南沙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始终坚守基层法治工作一线,将专业法律服务精准送达群众身边。近日,本所村居法律顾问陈龙律师在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东井村村民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海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成功举办了以“邻里纠纷法律知识与维权指南”为主题的法律专题讲座。此次活动旨在提升基层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是新时代法律工作者延伸服务触角、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现了南沙区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素养与为民情怀。
精心筹备:
紧扣基层需求,普法内容“接地气”
有效的普法宣传必须立足于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南沙区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在日常值班、接待咨询中敏锐察觉到,随着城乡发展提速、人口流动加剧,基层社区、村居中因宅基地使用、通风采光、排水通行、噪音扰民、物业管理和公共空间占用等引发的邻里纠纷日益增多。此类纠纷虽多为琐事,但若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影响社区和谐稳定。
为此,本次讲座在筹备阶段进行了充分调研。法律顾问律师结合既往调解案例和咨询热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尤其是相邻关系)、侵权责任、人格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并重点选取了辖区内高发、易发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课件设计力求深入浅出,将严谨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图表、示意图和本地化案例,确保普法内容既具专业性,又贴近村民、居民的日常生活,真正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实现了普法教育从“灌输式”向“需求式”的转变。
精彩呈现:
释法说理并重,引导维权“走对路”
讲座当日,现场气氛热烈,座无虚席。法律顾问律师首先阐述了和谐邻里关系对构建美好家园、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性,引导大家认识到“邻里好,赛金宝”的传统智慧与法治精神一脉相承。
在核心内容讲解环节,律师以《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至第二百九十一条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为纲,结合生动案例,详细解读了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例如,针对常见的“装修噪音扰民”问题,律师不仅指出了该行为可能侵犯邻居的“安宁权”(属人格权范畴),更具体说明了相关噪音标准、维权时效以及如何有效取证(如录音录像、寻求物业证明、报警记录等)。对于宅基地界限、房屋滴水、树枝越界等农村典型纠纷,律师则借助图示,清晰界分了所有权、使用权与相邻权的界限,强调了尊重历史习惯、测量确权的重要性。
尤为重要的是,律师并未止步于法律知识的讲解,而是将重点放在了“维权指南”上。他系统梳理了解决邻里纠纷的法定途径和正确顺序:倡导先行友好协商,发挥民间智慧;协商不成,可引入第三方,如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强调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若调解无效,则清晰指引当事人通过行政投诉(如向环保部门反映噪音问题)或司法诉讼(明确诉讼时效、管辖法院、举证责任等)途径解决。 整个讲解过程逻辑清晰,层层递进,既阐明了公民享有的法定权利,也明确了依法、理性维权的义务与方法,有效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精准互动:
答疑解惑暖心,法律服务“零距离”
在互动答疑环节,现场群众踊跃提问,就自身或身边遇到的实际情况进行咨询,如“邻居搭建的雨棚影响我家采光怎么办?”“楼上住户漏水导致我家财产受损如何索赔?”“村民占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是否合法?”等。面对这些问题,法律顾问律师均耐心聆听,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逐一给予了专业、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解答和建议。对于一些情况复杂、现场难以立即决断的问题,律师详细记录了联系方式,承诺后续提供进一步的个案指导。
这种“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具体困惑,更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服务的温度与实效。一位参与讲座的居民感慨道:“以前觉得法律高高在上,遇到麻烦不知道怎么办,听了律师的讲解,心里有底了,知道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明白了要多为邻居着想。”这充分体现了基层法律顾问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于萌芽、疏导社会情绪于初始方面的“减压阀”和“稳定器”作用。

精神彰显:
践行法治思想,展现新时代法律人风貌
本次“邻里纠纷法律知识与维权指南”讲座,是南沙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这一核心要义的具体体现。活动成功将专业的法律服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和自治能力,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了专业力量。
担任主讲的法律顾问律师表示:“作为新时代的法律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在法庭上维护正义,更要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基层土壤。深入村居开展普法讲座,直接服务群众,化解基层矛盾,是我们践行初心使命、担当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我们将继续立足岗位,发挥专业特长,努力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结语
此次专题讲座的成功举办,仅是南沙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它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法律人将专业精神与为民服务深度融合的可贵品质,展现了他们积极投身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担当作为。展望未来,明思所将继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和支持广大法律顾问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以更优质的法治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南沙区营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奋力书写法治中国建设在南沙实践的新篇章。
4月24日下午,明思法学教育发展基金启动仪式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捐赠500万元设立“明思法学教育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武汉大学法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发展及国际交流水平的提升。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昀、校友代表夏金莱、武汉大学副校长李资远等出席了仪式。武汉大学校友事务与发展联络处副处长叶琳娜与方昀分别代表武汉大学和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签订捐赠协议,李资远向方昀颁发捐赠证书。



李资远对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捐赠设立教育基金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回顾了明思律师事务所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源远流长的合作关系,多年来,律所累计捐赠金额已近3000万,为学院发展和学生成长提供了全方位支持,此次捐赠也将为学院提升办学水平、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注入新的活力。他强调,明思律师事务所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着武大法律人的使命,希望明思律师事务所与法学院能以此为契机深化校企合作,共同培育新时代法治人才,携手为国家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